名城苏州网讯(记者 王子琦)今天(8月1日)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正式实施,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将面临处罚。苏州交警今天也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警告、宣讲。
(人民路和景德路路口)
上午,在人民路和景德路路口,姑苏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正在进行执法。记者看到,来往的电动车车流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驾驶员都佩戴了头盔,但仍有极少部分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因为没有佩戴头盔正在接受交警的处罚。
(交警正在进行教导和处罚)
“头盔已经买了,今天忘记戴了。”“我家就在乐桥,我是去菜场买个菜,想着就几百米,就没戴。”“头盔买了,但放在店里了,所以忘了。”现场,当交警问起这些市民为何没有佩戴头盔时,他们大多数都表示,头盔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但因为出门路程短、没随身携带等原因,没有戴上。针对这些情况,交警耐心劝导后都处以了书面警告,多数市民都对处罚表示了理解,并许诺下次一定会注意。
(妈妈戴了头盔,儿子未佩戴)
现场,记者还看到,一位妈妈骑着电动车后座载着孩子。妈妈戴上了头盔,孩子却没有佩戴。发现该情况后,交警立刻拦下了他们。“送孩子去补习班,他之前一直都是自己骑车去的,所以也没帮他准备头盔,今天比较着急所以我送他去,没想到要戴头盔。”
交警告诉这位妈妈,乘坐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也是不符合规定的,这种行为存在安全风险。因为距离补习班仅有一小段路程了,孩子在聆听了交警的劝导后选择了步行前往,这位妈妈也在收到书面警告的罚单后表示,之后会为孩子准备好安全头盔。
(交警帮助正确佩戴头盔)
此外还有一些市民虽然佩戴了头盔,但佩戴方式不规范,交警也一一拦下进行了教导和纠正。
(交警开出的罚单)
“今天我们主要是针对这个路口这个方向的,乘骑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一个警告的处罚。从早上执法的情况来看,在一个多小时内,共开出五六十张罚单,相对于整体的流量来说,电动车驾驶员不佩戴头盔所占比例是相当小的,市民的头盔使用率是比较高的。”姑苏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沈涛表示。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