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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事关孩子医保
时间:2020-09-20 09:29:29 来源:姑苏晚报

  2021年度,学生(少儿)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申报缴费工作9月正式开始。

  申报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什么时候申报截止?有好多问题呀,该怎么办呢?

  别着急,往下看

  申报缴费办理

  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8号)文件规定

  本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少儿),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户籍所在社区社保工作机构。

  申报缴费期限

  年度申报缴费期为2020年9月至11月

  申报缴费标准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苏医保待医〔2020〕33号文件规定

  2021年度学生(少儿)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60元。

  根据苏府规字〔2017〕6号、苏医保待医〔2020〕3号文件规定

  以下学生(少儿)按规定参保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本市户籍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临救大病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人员、困难残疾学生和困境儿童。

  注意事项

  提醒

  对出生3个月内的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提出参保缴费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按全年标准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首次参加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先办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方可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申报缴费。

  基本信息登记渠道如下:

  首次参保的本市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户籍学生至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进行登记;

  首次参保的外籍、港澳台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学生和苏州工业园区等苏州大市户籍的学生,通过所在学校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首次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通过所在学校参保的应预先取得积分入医资格。

  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是一项关系广大学生(少儿)健康和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各代办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务必做到应保尽保,避免出现因漏保而使学生(少儿)无法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2021年度学生(少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结束后,社保经办部门、税务部门将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学生的参保情况,教育部门将依此对学生(少儿)参保情况进行督察。

  想进一步了解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待遇等信息,看这里:

  登陆“苏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suzhou.gov.cn/),在 “公共服务”中“业务须知”查询

  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方面的信息,可拨打12366咨询。

  重要提醒:国家医保部门正在清理重复参保问题,建议不要在不同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来源:苏州医保、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编: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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