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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丨招聘!共计58人!
时间:2020-11-23 09:24:02 来源:看苏州

  面向高校毕业生,吴中区有36个基层公益性岗位,等你来pick!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9届和2020届苏州市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3.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吴中区户籍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0年吴中区各镇(街道、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共卫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计生管理服务等。

  △点击查看大图

  四、招聘程序

  一、简章发布

  即日起,个人可通过“东吴人才热线”( http://www.dwrc.cn)查询。

  二、个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1月23日至11月25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吴中区塔韵路178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就业服务科)进行现场报名和相关资格审核认定。

  报名及资格审核认定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近期1寸证件照2张、报名表。

  ②以“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条件报名的,携带经民政部门认定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携带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有关材料;以“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携带有效期内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携带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特困职工救助证》;以“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携带《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③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男、女人数分别计算),进行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笔试法。

  (4)笔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5)笔试成绩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公布。

  2.面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等于或小于5∶1的,不安排笔试,直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

  (1)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2)考试总成绩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五天。

  六、岗前培训和录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1.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

  2.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

  3.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4.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咨询电话:65687233

  监督电话:66052979

  △报名登记表

  2

  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下辖社区、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001-006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3日期间出生),007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3日期间出生),户籍、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的人员;

  (4)其他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点击大图查看职位表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

  (1)001-004岗位:

  wzgxqrsk@163.com;

  (2)005-007岗位:

  cqzzrsjrsk@163.com。

  报名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5:00。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如退伍相关证明、电工证等。

  上传的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清晰、位正,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12月1日9:00—12月4日14: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高新区组织人社局陈述申辩。

  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2月1日—4日期间9:00—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2月1日—5日期间9:00—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程序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以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主,不指定复习教材和范围。001—006岗位,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笔试加3分(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证明);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笔试分别加2、3、4分;有社会组织机构工作经验的笔试加3分。003、007岗位对吴中高新区7个涉农社区(龙桥、龙西、新家、先锋、蠡墅、新北、新南)原始户籍居民且会讲苏州本地方言的笔试加10分(需提供户籍底册以及会讲苏州本地方言的承诺书,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即不能加分)。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该岗位的其他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应聘人员凭笔试通知短信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笔试30%、面试占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体检、政审。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体检费用自理。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录用及待遇。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录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岗位同性质人员待遇。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解除需由本人负责。

  录用人员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本《简章》由吴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12—67089421、0512—65257930。

  △报名登记表

  △考生承诺书(样本)

责编:王婧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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