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违法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昆山公安交警部门每周定期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我们来看看本期曝光都有谁!
违法人:刘唐春
身份证号:3423241972******13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衡山路嵩山路路口
处罚:罚款20元
违法人:杜明亮
身份证号:6104291987******77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青阳路萧林路路口
处罚:扣留车辆,收缴号牌并通报所在单位。
违法人:刘合军
身份证号:4202221990******57
违法行为: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后排乘坐人员)。
违法地址:富荣路南圩路路口
处罚:罚款5元
违法人:周正梅
身份证号:5321011987******45
违法行为: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后排乘坐人员)。
违法地址:青阳路萧林路路口
处罚:罚款5元
违法人:房磊
身份证号:6101141995******19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山淞路美丰路路口
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违法人:郑永辉
身份证号:1324421972******30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达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312国道东城大道路口
处罚: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人:杨永春
身份证号:3301831984******15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花苑路机场路路口
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昆山公安交警提醒:公安交警部门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将抄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所在工作单位,警示曝光的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抵制交通陋习,做文明人,走畅通路,开守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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