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曝光台
昆山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需要全体昆山市民的共同努力。即日起,我们在昆山公安微警务开设“文明曝光台”专栏,定期曝光各类不文明现象和行为,旨在教育广大市民讲文明、守秩序,自觉摒弃不文明陋习。请广大市民朋友携起手来,共同监督,共同参与,共建我们美好、文明、和谐的家园。
首先
请看下面这辆面包车
外表看上去平平无奇
实际上......
对于超员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客
会抱有侥幸想法
“挤一挤,没关系”...”路不远,没关系"
在 “挤”和“顺便”的同时
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来临
▼▼▼
▲以上动图来源网络
近日,昆山警方
集中查处了多起车辆超载的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乘人员引以为戒
违法人:陈*良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浏昆线(339省道)
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人:姜*夏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淀辉路黄浦江路
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人:刘*志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郁金香路312国道
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人:黄*蒙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新乐路
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人:郭*超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苏沪线(343省道)
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人:王*勇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苏沪线(343省道)
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人:齐*旭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昆北路恒盛路
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人:郭*飞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址:黄浦江路新乐路
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昆山警方提醒您
生命只有一次
经不起任何侥幸的考验
广大驾乘人员要自觉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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