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车辆号牌是识别车辆的重要信息来源
是依法申领的,也是唯一的
但是总有一些驾驶人
喜欢“自作聪明”
在车牌上“动手脚”
殊不知,这些“假动作”
统统都逃不过蜀黍的“火眼金睛”
9月27日8时许,唯亭中队铁骑蜀黍在某商业街内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前后号牌不一致。蜀黍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辆苏E**YG3的小型普通客车,车头上夹了一块苏E**91K的“假”车牌,这块车牌居然是泡沫板打印的。随后,蜀黍锁定了车辆驾驶人董某。
在事实面前,董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他早上驾驶苏E**YG3小型普通客车从某小区出发去上班,想省下商业街停车费,于是在商业街外的道路上,把这块泡沫板打印的车牌夹在了真实车牌之上。
随后,蜀黍依法对董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已移交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车辆牌号与我们的身份证号一样
车辆行驶证就如同我们的身份证件
相关参数和编码都是唯一的
一套车辆号牌只能代表唯一辆车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必须依法申领相关牌证
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
更不能自作聪明“造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切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三千元罚款。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千元罚款。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被记十二分。
驾驶人、车辆涉证涉牌违法
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一定要树立遵法守规的意识
假牌、套牌、假证情况一经鉴定确认
蜀黍必将严惩不贷!
内容来源:苏州园区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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