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主体违反防疫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市联合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对全市社会面市场主体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有部分商户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带来较大疫情传播风险。
一、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经营
案例一:位于城厢镇人杰景典小区内的美颜美容馆违反《关于有序开放公共场所的通告》,擅自恢复经营,已责令停业并进行罚款。
案例二:位于城厢镇观堂路98号的麻将馆违反《关于有序开放公共场所的通告》,擅自恢复营业,已责令停业并进行罚款。
二、未严格执行“四查一测一扫”措施
案例一:位于浮桥镇安江路的吉惠多超市,未严格执行场所码“凡进必扫”的查验要求,已责令停业整改并进行罚款。
案例二:位于陆渡街道花园街的金湾名邸商务宾馆未按规定落实查验登记入住旅客行程码、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已进行罚款。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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