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税局负责人谈新企业所得税法/-->
|
/--> (2008-5-17 12:37)/-->
|
|
|
| |
/--> 名城网讯(记者 吕宁)今天(5月17日)上午,苏州市国税局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重点围绕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问题与市民进行交流,苏州广电总台新闻综合频率和中国苏州、名城苏州网站都进行了现场直播,听众朋友和网友通过电波、网络视频直播,参与了节目。
苏州市国税局副局长施忠局长、苏州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夏钢、苏州市国税局副主任科员是流转税处的朱绍斌、所得税处的孟旭先生等嘉宾参加了本次访谈节目。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带来四个统一]
主持人:接下来请我们的嘉宾谈一谈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谈这个企业所得税法之前,请施忠跟我们的听众朋友简单的说一下苏州市国税局的职能,因为有些老百姓感觉这个税为什么要分国税和地税。
施局长:苏州市国税局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等这些重要税种的管理,目前苏州市国税局有2202个人负责征管,纳税户要达到22.4万户。其中增值税达到7.5万户,企业所得税要到8.4万户,还加个体工商户有9.6万户。07年我们一共组织税收收入是713个亿,增长37%。从总量上面看和增量上面看都是在全省领先的,在我们组织的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有150个亿,占35%。
主持人:就是地方财政一般财政预算的1/3以上是通过苏州市国税局收的。
施局长:对,今年1—4月份我们组织的各项收入是315个亿,同比增长63%。
主持人:所以苏州的老新村改造等花的钱当中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我们国税系统的工作收来的。
主持人:我知道第10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今年要在全国实行了。
施局长: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本来是两套税制,这样就统一了,这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都有着积极的、很深远的意义。刚才您说有什么重大变化,我想主要体现在这四个方面:第一、就是统一了企业所得税法。
主持人:这是非常好的,我有朋友是校办企业转成改制企业了,他曾经也感到不统一不是很好。
施局长:对,原来是不同的税法形成了不同的结果。第二个统一,是统一并且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本来是33%现在降为25%,同时对小型企业可以实行20%的照顾税率。
主持人:原来是33%,从今年的1月1号开始变成了25%。一下子就减轻了税负。多下来的部分可以是纯利。
施局长:对,它的利润可以用于它的继续投资,或者是股东回报等等。
主持人:也就是说创业也好,经营也好它的成本可以适当降低。
施局长:对。第三个统一,是统一和规范了税前扣除的办法和标准。原来内外资企业对成本费用的扣除方面是不一样的,总体上是内资企业比较紧,外资企业比较松,这样造成了实际的税负相差比较大,所以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把它统一起来,内外资企业可以在同等的竞争条件下进行竞争。
主持人:这对苏州的经济发展有什么好处?
施局长:我感到新的税法实行过后,应该说总体上对苏州经济应该是有利的,我想,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我感到有利于内资企业的加快发展,因为现在所得税的税率已经调低了,这样把原来税前扣除的标准统一了,这样,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能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这样企业有更多的现金流可以用于员工的福利、或者股东的回报等等。同时因为它的税率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一个20%的照顾税率,在苏州这种小型企业还是很多的,占的比重很大,特别是一些民办企业,所以这个新税法实行以后,一定对这些企业的发展很有利的。第二、我感到有利于加快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因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它的优惠由区域优惠转变到行业优惠,像环保、农业开发、基础设施等等这些行业都有一些优惠。
主持人:就是对国家鼓励的产业有一些优惠。
施局长:对,同时还提供一些加计扣除等等这些优惠方式。苏州经济应该说是比较发达,制造业的实力应该是很强的,高新技术的企业也是比较多的,像这类企业就能够享受更多的优惠,我想,新税法实施过后,就必将能够促进苏州产业结构的升级。
[新税法对企业工资扣除有规定]
马先生:我想问一下苏州市国税局的专家企业所得税方面的问题,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我们听说企业员工工资发多少可以税前扣除多少,我们不是很清楚,请专家解释一下。
主持人:新税法对企业工资扣除的有关规定。
孟:这位听众朋友您好!你讲的是我们新税法的内容,我们的新税法实行的是统一的内外资所得税,原来的内资企业采用的是一个计税工资的制度,这个标准一直在提高,但是跟我们的企业实际情况一直不相符,比如07年是1600元/月/人,如果企业对职工发放的工资超过这个标准,要进行纳税调整,这样就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新税法以后,我们的规定发生了变化,企业发生的与许多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符合规定的,企业每个年度支付给所有的员工的报酬,如果是合理的都可以扣除的,这跟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马先生:您刚才讲了合理就可以列支,怎么算是合理?
孟:合理性有一个判断问题,第一个我们刚才说了有雇用和任职关系,首先雇员对企业提供了服务,现在的私营企业比较多了,比如说帐面上挂几个亲戚不工作而给他发工资这是不合理的。第二个,报酬总额在数量上也要合理,但是我们要等总局下一步的具体规定,等下一步出台了我们才能做具体的解答。
主持人:1910的听众说:我是一家2004年成立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的负责人,我单位目前仍处于亏损期,还没有享受过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请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单位有什么影响?
孟旭:他是外商投资企业,是属于亏损期。好的,是这样的,根据我们新的所得税法,还有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的通知,我们新所得税取消了生产型外资企业的优惠,如果你是在07年3月16日前工商登记成立的企业,他是04年成立了,符合这个条件,可享受过渡期的优惠,从08年的1月1日起,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过渡性优惠政策。第二个,他由于是亏损,没有获利,优惠期限从08年开始计算,由于他们没有获利,他们的优惠期限从08年开始算,也就是说从08年开始免税,到2012年减免税结束。
[退部分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范围狭窄 市民小心上当]
陆先生:昨天我接到一个电话,他说是你们苏州国税局车购税征收人员,最近接到上级通知,我在今年年初购买了一辆私家车,已经缴纳的车购税可以享受30%的退税,要求我提供银行卡帐号和密码,到时候,他会将退税划到卡上,我想问一下,有没有这回事?
主持人:现在社会上这种诈骗现象比较多,你实际上已经缴掉了车辆购置税,然后他说他是我们国税部门的,你把有关的帐号过去的话,他按照所谓的有关国家规定可以退一部分的税打到你的帐号里。
朱绍斌:这位听众朋友上午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首先针对你的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还没有出台有关对个人购买车辆可以退部分车辆购置税的政策,所以说,您说退30%、50%也好这是不可能的。其次,现行的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是针对特定的购车对象的,一个是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车辆,或者是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小汽车等,它的涉及面都很窄。至于您说接到的陌生电话,我们也会经常接到一些人的电话, 而且现在的数量越来越多,作为我们国税部门来说,我们发现这个事情的苗头,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我们根据电话或者短信的内容进行了分析,他们的真实用意,我们经过分析以后,基本上可以断定他们的目的是为骗取车主的银行帐号、卡号或密码,以达到盗取卡上资金的目的。第二、我们做的工作也通过有关的媒体提醒广大的市民,不要轻信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肖平编辑)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