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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消费者可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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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1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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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准备就绪 | | | | | | |
“吃动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里没数。”这句“顺口溜”,讽刺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如何更加有效的解决这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呢?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为了在色泽上更加诱人,咸鸭蛋中加入“苏丹红”;为了改善粉丝外观,使之更加爽滑可口,龙口粉丝中加入了次硫酸氢纳甲醛。这些发生在生产或者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一直困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 根据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草案同时规定,国家将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多达10多种,涉及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多个部门。专家说,《食品安全法》草案一旦获得通过,将极大的增加生产企业的违法成本,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利益关系,也更加贴近民生。 苏州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宋家龙 5107 不可能还有本部门的利益 或者小小的角度看这个(食品安全)问题 而且法律中把不明确的问题都明确了 所以我们执法更加统一 对于保证消费者 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来说 提供了更好的法律环境 。 苏州新闻记者徐耀报道。
(果子摘自苏州新闻综合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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