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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排出“时间表” 从现在起分五阶段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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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2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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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吴晓红)为确保今年苏州夺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在昨天的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排出了创建攻坚战时间表,并部署了从现在起到今年底5个阶段的创建任务。
这次创建 分5个阶段进行。5月到6月为宣传发动和全面实施阶段,深入宣传发动城区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同时,各地各单位将重点组织城市建设、环境整治、市容卫生、社会公德宣传等大型系列活动,将创建工作推向高潮。6月到7月为督查申报阶段,各创建工作责任组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组织自查自评,市创建指挥部进行全面督查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7月到10月进入迎接检查阶段,市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着力巩固创建成果,迎接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全面考核。11月到12月为最后一个阶段,即总结表彰阶段。
在该实施意见中,还明确了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定义,并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结构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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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城区)?
全国文明城市(城区)是反映城市(城区)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城区)。
测评体系的结构与主要内容有哪些?
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城区)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7个测评项目、30项测评指标。特色指标则反映城市(城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城区)整体形象,包括创建工作集中宣传、荣誉称号、城市整体形象等3项指标。
基本指标测评项目: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数据采集方法: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等6种方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加16分,其中基本指标为100分,特色指标分为16分。
(xinyu摘自苏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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