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轮奸案牵出午夜色魔/-->
|
/--> (2008-7-6 10:09)/-->
|
|
|
| |
/--> □本报通讯员 王志瑾 本报记者 张甜甜
三名男子在酒中下药迷倒了一名女子,并对她进行了性侵犯。受害人报案,警方抓获这三名男子后发现,其中一名作案男子更是多起入室抢劫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日前,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李某等三人批准逮捕。
酒中下药被放倒女青年落色狼魔掌
5月末的一天下午,苏州城内天色昏暗,大雨滂沱。女青年小同在躲雨时偶遇了一名20多岁的男子。男子和小同攀谈起来,当得知小同是湖南人后,该男子说他有个女同学也是湖南人,等男朋友等了好几年,两个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可见湖南人有情有义。这番话引起了小同的好感,两个人聊得越来越投机。
该男子说朋友的车停在不远处,若不介意他可以送小同一程。也许是因为之前的聊天使得小同放松了警惕,性格单纯又豪爽的她就同意了。此时她完全想不到,正是由于这个轻率的决定,一场可怕的灾难很快降临到她的身上。
这名男子姓沈,车上坐着他的朋友王某和司机李某。他们开车带着小同在城里转悠,小同对路不熟,不知道车开到了什么地方。眼看天色渐晚,小同要去办事的地方已经下班,沈某就提议大家一起去吃饭再送她回家,小同没有反对。他们在路边一家小餐馆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箱啤酒吃喝起来。
席间,小同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时她发现自己的酒杯又被加满了,她没有在意,李某敬她时,她一口喝掉,然后又回敬了李某一杯。过了一两分钟,小同突然觉得头晕,意识越来越模糊,很快就不省人事了。
小同喝的酒里已被下了药——李某从身上拿出一包名为“K粉”的毒品倒入了小同的酒杯,“K粉”达到一定剂量就可以使人昏迷。小同昏迷后,三名男子将她带至沈某的暂住处,轮流对她进行了性侵犯。李某、王某离开后,沈某又几次对她实施性侵犯,直到当晚11时许,在被迫答应以后继续交往后,饱受折磨的小同才得以离开。
出租屋暗藏隐患多起案件如出一辙
第二天,在小同的协助下,苏州警方顺利将这三名男子抓获归案。在审讯中民警发现,司机李某竟然就是这几年来苏州多起入室抢劫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
2007年2月的一天凌晨3时左右,在苏州某处出租屋内,一熟睡的女青年在睡梦中被惊醒,一个男人压在她身上,一只手死死捂住了她的嘴,她的脖子则被锋利的东西顶着,黑暗中一个男人的声音命令她:“不许喊,不然捅死你!”她根本不知道歹徒是怎么进来的,这突如其来的威胁和强烈的恐惧让她惊惶失措。歹徒粗暴地对她进行了性侵犯,临走时还拿走了她的手机和一千多元钱。
这个男人就是李某,趁着夜深人静,他以强力推开出租屋的木门,用剪刀胁迫女屋主与其发生了关系。
这不是李某第一次作案,2006年11月某日,同样是在凌晨,他窜至一出租屋,将手从窗户伸进去将门打开,盗取了2200余元现金后,还强行与女屋主发生了性行为。在一次次得手之后,李某更加胆大妄为,连续作案,他将目标锁定在防范设施较差的出租屋上。
2007年10月某日凌晨,李某踩点时有了意外的“惊喜”——他发现一间出租屋的门上还挂着钥匙,估计是粗心的屋主开门之后忘记拔下来了。这一次,李某异常轻松地就闯了进去,强奸女屋主,并抢走现金500元及手机一部。2008年2月某日凌晨2时左右,他又一次强行推开一间出租屋的木门,抢得了1500余元现金,用菜刀威胁女屋主与其发生了性行为。
警方连续接报数起入室抢劫强奸案件,根据嫌疑人作案手法及被害人指认,警方分析系同一人所为,但是苦于没有破案线索。正在警方紧张侦查、张网布控之际,李某因参与作案的这起轮奸案将自己送进了警局。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小葛摘自苏州日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