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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须实名制服务 《市精神卫生条例》5月起施行

时间:2020-01-01 10:36:36 来源:姑苏晚报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我市应建立健全以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和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为主体,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门诊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为辅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和心理咨询机构等为依托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精神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和托养等。

  条例还规定,设立心理咨询机构的,应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心理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实行心理咨询机构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向接受咨询服务者告知心理咨询服务的性质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未经接受咨询服务者同意,不得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发现接受咨询服务者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建议其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记者 薛卿)

(责编: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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