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分类类别,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苏州市生活垃圾分为如下四类。
定时定点投放点
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请将垃圾根据投放时间分类投放至指定点位。
非定时定点投放点
尚未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请将垃圾投放至相应容器中。
上门收集投放点(农村)
实行上门收集的自然村(小区),请将垃圾投放至相应容器中。
办公室
楼道、茶水间
集中收集点
餐厅
由于可回收物体积较大,鼓励在办公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堆放点,或直接投放至相应公共区域收集点。
一般场所
有餐饮单位、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场所
公共场所如设有更细分类容器,请按照投放容器提示进行分类投放。
须知
普通干电池已全部实现低汞和无汞化,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投放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时请小心轻放,避免打破后其中有害物质泄漏,如已打碎,请用纸张包裹好后,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为避免误食及不法回收,请将废药品投放至指定回收点,医院、社康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废药品为医疗垃圾,请从相关管理规定投放。
须知
根据处理技术不同,在源头分类时,请按照区域要求进行破袋或直接投放;
单位办公区域产生的厨余垃圾可与食堂或集中供餐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合并投放及处理;
家中适量做餐,提倡光盘,减少食物浪费,做好垃圾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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