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战疫 >> 正文

故意不戴口罩、妨碍执法,他被判了7个月!

时间:2020-02-14 15:13:02 来源:苏州发布

  公共场合戴口罩,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疫情防控常识。然而有些人就是“心太大”,不戴口罩,还不听民警规劝辱骂,甚至殴打民警。

  妨碍执法、故意不戴口罩,判!

  2月6日,郭某某在高铁苏州北站候车时,因女友与其分手、赶火车连续两次误点等原因,心情极差,就将行李中的衣物随地抛洒,并故意摘下佩戴的口罩。

  车站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郭某某未佩戴口罩,且行为异常,规劝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应戴上口罩,并盘问身份情况。

  但郭某某屡爆粗口辱骂民警,经多次劝阻教育后才戴上口罩,但仍不配合民警盘问,辱骂并挥拳殴打民警,致民警左手小指末节指骨骨折,构成轻微伤。

  昨天(2月13日)下午,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运用多方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防疫、检疫公务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

  根据“两高两部”2月6日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省高院《关于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指南》等文件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郭某某在人流密集的火车站擅自摘下口罩,且不听警察劝阻,拒不配合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查,扰乱了社会秩序且殴打警察,应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不戴口罩乘公交,还打司机警察,拘!

  2月10日13时49分许,金阊派出所接到935路公交车司机陈师傅的报警,在狮山桥东公交站台处,有一男乘客没戴口罩非得上车,且一直骂骂咧咧,还想动手打人。

  根据江苏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管控工作的通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但这名男子就是不听劝,一边堵在车前门处,一边辱骂司机,严重影响了公交正常运行。陈师傅无奈之下只得报警。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该男子不仅拒不配合民警工作,竟开始动手追着辅警殴打,还挥拳打了民警。最后,被民警强行带离至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该男子才意识到事态严重。

  他交代称,他没有想到疫情防控要求这么严格,因为上车被拒一时气恼,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才对着公交车司机发火,随后又把气撒在了辅警民警身上。

  此时后悔已是无用,最终该男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小鱼提醒:疫情当前,每位公民都应当配合防疫工作,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尽量减少外出、守在家中听从相关人员指挥!

  素材来源:看苏州、姑苏晚报

(责编:方洁)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欢迎关注名城苏州官方微信:www2500szcom(微信号)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