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常熟首席记者商中尧)日前,常熟市2020年度长江禁渔管理工作会议举行。据悉,长江常熟段在2020年内实行保护区内全年禁渔、保护区外干流水域暂行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的政策。
根据政策,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未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农村部审批,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禁渔期内从事捕捞作业。禁渔期、禁渔区内一切捕捞作业均属违法,一旦发现,没收行为人违法作业渔具和渔船,并可处最高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可对行为人处最高5万元罚款。
为了确保禁渔政策落实到位,常熟市农业农村局、常熟市公安局、长航公安苏州分局常熟派出所将与海虞镇、梅李镇、碧溪新区密切沟通,共享情报线索,坚持人防技防并重,推动护渔员队伍建设。长江水域常熟段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在各类媒体发布禁渔工作动态,引导群众参与禁渔群管,曝光一批在禁渔期顶风作案的违法人员,奖励一批为长江渔业资源保护作出贡献的人员。
近期,常熟各相关单位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迅速调配力量投入行动,全力打好长江“十年禁渔”首战。
(责编:严 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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