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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穿汽车租赁市场的“烟幕弹”
时间:2020-04-10 09:34:15 来源:姑苏晚报

  本报记者 王小兵

  近日,常熟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案,法院发现这家租车公司为减少成本,投保的保险限额较低,与宣传的保险限额不一致。

  这起案件掀开了汽车租赁市场乱象的冰山一角。连日来,记者走访多家汽车租赁公司发现,汽车租赁市场乱象丛生,行业标准不统一、出租车辆来源复杂;由于合同规定模糊等因素,一些租车公司设置了乱收费的“套路”和“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与此同时,这一行业还存在租车押金“好交难退”、交通保险“不保险”等情况。租车行业的“烟幕弹”,让人防不胜防。

  典型案例:车险限额宣传与实际不符

  去年4月,黄某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小轿车,准备到常熟旅游,没想到开出去不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他把骑电动自行车的邓某撞伤了。邓某在接受初步治疗后将黄某、租车公司、保险公司起诉至常熟市法院,要求前期赔偿医药费30万元。

  常熟市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租车公司在宣传中称商业险赔偿限额是20万元,事实上只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为5万元)。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为5万元),对于原告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黄某进行赔偿。

  法院判决后,被告履行了赔偿义务。其中租车公司按照其与黄某的合同约定,赔偿限额20万元,也就是说,承担了商业险的差额部分15万元。

  办案法官介绍,在审理此类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中,发现不少汽车租赁公司为减少成本,投保的保险限额较低,与宣传的保险限额不一致。在汽车租赁市场,车险限额宣传与实际不符几乎成了行规。

  根据今年1月17日江苏省消保委官方公布的信息显示,在线上调查中,仅有43.2%的消费者表示所租车辆购买了交通强制险,除第三者责任险外,购买其他商业保险的比例均未超过50%。在线下体验式调查体验中,22.6%的体验员表示租车公司没有为车辆购买除交通强制险外的任何商业保险。

  记者调查:汽车租赁市场乱象丛生

  交通保险“不保险”只是汽车租赁市场乱象之一。记者调查发现,汽车租赁市场还存在标准不统一、出租车辆来源复杂、租车合同存在“霸王条款”、租车押金“好交难退”等问题。

  昨天上午,记者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苏州租车”关键词,在网页上显示有全国连锁的租车公司,也有本地的小型汽车租赁公司。记者采访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现,各家公司对承租人的要求不尽相同,退押金的时限也不一样。各家公司除了要求承租人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的复印件外,还要求交纳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押金。神州租车、一嗨租车等全国连锁租车公司可以用芝麻信用分作为抵押,其他地方出租公司都明确表示不能用芝麻信用分。

  天翼租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到他们公司租车,承租人须交纳5000元押金,还车时退还4000元押金,等15天后,如果车子没有违章等问题再退还剩余1000元押金。运河租车(苏州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承租人也需要交纳5000元押金,还车时退还2000元押金,一个月后,如果车子没违章问题再退还3000元押金。朗通租车工作人员表示,承租人也需要交纳5000元押金,还车时退还3000元押金,两周后,如果车子没违章等问题再退还剩余的2000元押金。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苏州租车市场确实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租赁流程标准,各家公司都是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订立租赁流程标准和押金退还办法。

  与此同时,有租客发现,租车后存在押金难退的现象。市民沈女士是吴中区木渎镇一家婚庆公司的负责人,出于业务需要,她经常与汽车租赁公司打交道。她告诉记者,租车确实给她提供了方便,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烦恼。交完车取押金时,她经常会遭到汽车租赁公司以各种名义扣除押金。此外,她发现,很多汽车租赁公司连个像样的合同文本也没有,完全依靠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后续处理非常麻烦。

  记者调查还发现,部分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来源复杂。很多本地租车公司,车辆一部分是自购的,一部分是私家车挂靠,另有一部分则是与其他公司相互借调的备用车。曾经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周经理向记者透露,汽车租赁公司自购车辆经营,属重资产运营,有些汽车租赁公司为了减轻成本,不会选择重资产运营方式,因此会允许社会车辆挂靠,这几乎成了行规。汽车租赁公司只是与私家车车主签订租借协议,只管收挂靠费,其实对这些挂靠车辆难以监管。而挂靠的私家车车主,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不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这也会带来安全隐患。另外,挂靠私家车出租后出事故的,汽车租赁公司、私家车车主往往会相互扯皮,责任很难划分。

  江苏省消保委官方公布的信息显示,在线上调查中,在问及还车时押金被扣押或多缴纳费用的原因时,33.6%的消费者表示租车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多收了延时还车费;30.8%的消费者表示租车公司谎报存在安全事故;此外,还有26.8%消费者表示租车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多收异地还车费。

  监管部门:

  很多租车问题

  需要合同来规避

  针对汽车租赁市场存在的乱象,相关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苏州市运输管理处客运管理科负责人闫云新表示,作为汽车租赁市场的执法部门,他们一直秉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苏州市汽车租赁市场是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管理的,汽车租赁经营企业需要符合相应条件,在经营上要与承租人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提供证照齐全的车辆。所有汽车租赁车辆在办理证件时,需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等。但保险和押金问题,《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中没有明确,主要是承租人与汽车租赁公司通过签订合同来规范。

  面对汽车租赁市场存在的“烟幕弹”,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继兰介绍,目前市场上汽车租赁公司很多,消费者要提前了解租赁公司可提供的车型、车况,然后比较各家的租赁形式、租金额度及所需的证件、押金等具体情况再做出决定。消费者在签合同时,要关注以下几点: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比如,超出里程怎么计算费用、超时怎么计算等;突发情况应该怎样处理,要注明第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等。同时,要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最好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更重要的是,要了解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别糊里糊涂吃了亏。

  曹继兰表示,消费者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一定要认真对待。一是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最好拍照留证。二是打开车盖,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三是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四是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如车辆的儿童锁功能等,以利于更方便使用。

  曹继兰提醒,更重要的是,租车前要认真审核车辆保险等法律文件。保险是转移偿付风险的主要保障,租车的消费者在验车时一定要确认保险有没有到期、保险范围等。此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一些租车争议案例,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维权能力。

责编: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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