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是《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首日,我市的公共机构究竟落实得如何?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专班执法保障组联合各区域城管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市区部分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
昨天下午,检查组分别对姑苏区石路天虹商场、吴中区永旺梦乐城、苏州市农科院这三处公共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永旺梦乐城和石路天虹商场分别存在“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类别、标识要求合理配置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突出问题。属地城管部门随即对相关单位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在一周内整改完毕,待属地城管部门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被检查的苏州市农科院在前期指导下,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得较好。
来自市城管部门的统计显示,昨天6月1日,全市各板块共出动870余人次,对1388多个点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教育劝阻不规范行为1397起,开具整改通知书477张,对单位、个人开出罚单96张。(苏报融媒记者 肖辛)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