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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端午能否邮寄、携带粽子出入境
时间:2020-06-24 08:18:28 来源:吴江日报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临近,互相寄送粽子是人们表达思念的一种方式。吴江海关友情提示,不是所有的粽子都能随着包裹“乘风破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1712号公告)的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等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的范畴。因此,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未经检疫的肉粽、火腿粽、蛋黄粽等,其所含的肉类成分,存在传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的风险。

  至于邮寄出境的粽子,各国对于粽子入境有不同规定,例如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士、丹麦、印度等国禁止各类粽子携带、邮寄入境。而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含有肉馅和蛋黄成分的粽子。

  吴江海关特别提醒,按照《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的规定,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应予以立案追诉。因此,广大市民在携带、邮寄粽子出入境前,务必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检疫要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责编: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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