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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地发布最新消息!事关春节!
时间:2021-01-28 08:51:01 来源:现代快报

  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重点问题答问

  一、为什么要印发《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呈高发态势,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通知》,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做好春运期间出行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通知》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为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从2021年1月28日春运开始后实施,至2021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三、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到达目的地后是否需要隔离?

  符合本文件规定出行条件的出行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到达目的地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

  四、出行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何获得?

  出行人员出发前可在当地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

  五、混采检测与单管检测有什么区别? 

  混采检测指将多人的样本(一般不超过10人)混合入同一检测管开展检测,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但可能等待集中采样的时间稍长。按照自愿的原则,春节期间出行人员核酸检测可以采取混采技术开展检测。混采和单管检测的实验室检测时间是一样的,不影响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

  六、如何保障春运期间核酸检测需求?

  针对春运期间核酸检测需求量增加的情况,指导各地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积极探索降低核酸检测成本、提高核酸检测时效性、增加核酸检测便利性等。截至目前,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已超过1500万份/天,如进行混样检测,全国总检测能力还能进一步提高,保障春运期间核酸检测需求。

  七、接种新冠疫苗者是否也需要遵循春运期间出行核酸检测的要求?

  综合考虑疫苗保护效果、预防感染、阻断疾病传播的能力等因素,目前已接种新冠疫苗者仍需要遵循春运期间出行核酸检测的要求。

  刚刚,江苏多地发布最新消息!

  无锡

  无锡返乡政策、来锡健康管理等问题解答

  1月27日,无锡市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

  “健康无锡”发布最新消息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国家卫健委作出相关解读。江苏省卫健委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春节期间来苏返苏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根据上述政策

  现对无锡市有关返乡政策、

  来锡健康管理等问题

  解答如下

  Q

  我打算春节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城市回无锡乡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何获得?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这个要求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谁负责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A

  返乡人员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农村地区。

  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从1月28日春运开始后实施,至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当地村委会,返乡后由村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Q

  我打算春节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城市回锡,家住无锡市中心小区,属于“返乡人员”吗?

  A

  工作方案所指返乡人员是指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二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三是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Q

  我春节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城市回无锡乡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是否还需要隔离?

  A

  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不需要隔离,但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Q

  我打算从日本乘飞机回到无锡,现在的隔离政策是什么?

  A

  对入境人员实施“14+14”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3天(48小时后)、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两次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纳入常规管理。

  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该符合单套住房单人单独居住条件,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Q

  我打算在其它省份入境并解除集中隔离后14天内回到无锡,回来后还需要隔离吗?

  A

  对在外省入境并解除集中隔离14天内回到我市的人员,应提前向无锡住址所在社区报备,由属地安排专车从“两站一场”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并从返锡当天起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回锡后的3天内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在解除集中隔离后的第14天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

  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该符合单套住房单人单独居住条件,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Q

  我打算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来锡(非农村地区),应该怎么做?

  A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内)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建议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并持有7日内阴性报告返锡;如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到达无锡后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自行流动,每日还需开展2次自我体温检测。

  Q

  我打算从本省内低风险地区来锡,应该怎么做?

  A

  返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来锡后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每日2次自我体温检测。

  Q

  我是从事冷链物品(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运输工作的人,返回无锡有什么具体要求?

  A

  从事冷链物品(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运输等高风险工作的人,返锡时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对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开展采样检测。采样后,开展14天居家观察管理,并在居家观察管理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注:居家观察管理期间应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社区报告,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扬州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扬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来(返)扬人员(包括城市和农村)健康管理措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扬人员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双报告。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第7天和第14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3天、第14天接受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必须满足隔离人员单独居住,单独卫生间,不得与他人同住。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扬人员。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双报告。自来(返)扬当日起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开始集中隔离当日和解除集中隔离前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第一条。

  三、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扬人员。需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双报告。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采取防护措施至指定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和第14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并接受村(社区)及单位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

  四、省内从事高风险行业来(返)扬人员。本省范围涉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返)扬时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采取防护措施至指定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和第14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并接受村(社区)及单位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

  五、省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扬人员。体温无异常,“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未标注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咨询。所有来(返)扬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淮安

  淮安市委办、市政府办

  发布重要指导意见!事关春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省有关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鼓励外地职工留淮过年,关心关爱淮安在外务工及留守人员,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淮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就做好春节期间“暖心留淮·安心在外”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鼓励支持就地过年

  1、让外地留淮职工暖心过年。

  (1)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活动,通过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错峰调休等举措,引导员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

  (2)城乡社区要强化综合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基础作用,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服务,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各县区、园区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做好就地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做好对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

  (3)通过网络平台发放旅游消费券,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凭券免费游览淮安相关国有收费景区;免费开通6条全域旅游直通车线路,引导外地留岗员工有序在淮旅游。

  (4)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做好职工会员特别是外地留淮职工的春节慰问工作,发挥好“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等阵地作用,结合实际服务职工生产生活。

  2、让外出务工人员在当地安心过年。

  (1)采取发放慰问信、发送网络祝福等方式,感谢在外务工人员响应“留在当地过年”的倡议和号召,通过送春联等方式,向在外务工家庭留守人员“送温暖”“送爱心”,确保他们过一个安心的春节。

  (2)以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组织为主体,联合镇街、村居、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老年人临时看护、紧急联系机制,建立关爱服务网络。

  (3)针对无法回淮过年的在淮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开展关爱活动。对其中的困难儿童(指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病残儿童、单亲特困儿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的儿童),为每人购买一份50元的“少儿安康保障”保险;帮助他们实现一个“微心愿”,并开展“送春节慰问金”“送卫生防疫包”“送家教服务课”“送法治安全课”等“四送”活动。

  3、让台商台胞感受团圆亲情。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与留淮过年的台商、台胞(台干、台师、台医等)情感沟通,及时解决其遇到的实际困难,实现各类台胞群体全覆盖,充分彰显“两岸一家亲”的同胞情谊。面向台商台胞开展“三个一”暖心活动,即送一份体现团圆亲情的新春大礼包,发一张可免费参观国有景区和部分场馆的美丽淮安旅游卡,给一张可免费乘坐公交、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卡。对开展外经外贸活动的台商台胞及时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

  4、积极营造良好节日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密切关注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二、强化稳岗政策落实

  5、落实培训补贴和稳岗返还。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线上培训和在岗培训,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及时发放培训补贴。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及节日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最长两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500元/人/月)。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对节日期间留工比例较高的企业优先审核兑现相关政策。

  6、促进供需对接。依托现有网络平台,常态开展线上招聘和每周不少于2场的网络专场招聘;面向重点群体开展“131服务”,即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就业岗位、1个培训项目。建立健全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指导和规范用工富余企业与阶段性缺工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

  7、鼓励已返乡人员留淮就业。鼓励已经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就近留淮就业,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31日,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3个月以上职工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企业和劳动者500元/人和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已返乡劳动者到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3个月以上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人的就业补贴。

  三、做好兜底保障服务

  8、精准援助困难群体。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共享,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对低保等人群及时提供救助帮扶,按照100元/人的标准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民政保障对象发放节日补助。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关爱照料服务。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易返贫、易致贫”以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持续跟踪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

  9、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留岗职工作息时间,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待遇。畅通维权渠道,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保障生产生活有序

  10、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加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全力保障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等生产要素全天候稳定供应、价格稳定,遇有价格调整、供应变化等情况,提前做好沟通解释。对于春节期间因增加产能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服务,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能力。畅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企业原材料、货物和防疫物资等的运输。

  11、做好群众生活保障。做好节日商品保供,落实货源供应,足量储备商品。统筹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城市公交、有轨电车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各地区和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快递物流企业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

  五、落实落细保障措施

  12、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加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保供、收储,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各类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对生产车间、食堂宿舍等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指导企业对离淮、返淮人员加强排查、逐一登记,按照管控要求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1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4、严格值班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畅通春节期间12345市长热线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处置企业用工、生产要素保障、疫情防控等诉求。

  15、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讲政治高度统筹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完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责编: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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