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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上涨!苏州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
时间:2021-04-17 19:32:15 来源:姑苏晚报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调整啦!

  日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苏房金〔20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最高限额

  《通知》明确,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含公租房)的,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自住住房的,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2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调整缴存额比例。

  《通知》实施后,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不含公租房)的,每月提取额度从月缴存额的50%提高到月缴存额的65%,在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按月租金额、月公积金缴存额65%及最高限额三者取最小值计算。

  为了方便小伙伴们更好地理解,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两个例子,提取额度示例测算。

  示例一:

  单身职工小王租赁一套自住住房,每月缴存1600元,账户余额10000元,每月租金2000元。

  原来小王每月可提额度为800元。

  政策调整后,因为小王的月缴存额的65%(1040元)﹤最高限额(1500元)﹤月租金额(2000元),故小王每月可提额度为1040元,比原来增加了240元。

  示例二:

  单身职工小赵租赁一套自住住房,每月缴存4000元,账户余额30000元,每月租金1800元。

  原来小赵每月可提额度为1100元。

  政策调整后,因为小赵的最高限额(1500元)﹤月租金额(1800元)﹤月缴存额的65%(2600元),故小王每月可提额度为1500元,比原来增加了400元。

  友情提醒

  尚在有效期的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公积金业务系统将根据最高限额和提取额度计算公式的调整规定,自动对职工租房委提金额进行调整,职工无须申请调整。

  来源:苏州公积金

责编: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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