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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丨618必备,这份消费提醒请收好!
时间:2022-06-17 18:35:49 来源:看苏州客户端

  【看苏州专稿 记者/范浩江 康森 通讯员/王锋】

  “618”年中大促来袭,买买买如何来得提防消费陷阱?今天(6月17日),姑苏区消保委、姑苏区人民区法院联合开展“促消费公平 点亮618”宣传服务活动。作为“苏新消费·笑拼苏州”为主题的 2022 夏季购物节系列专题活动,给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年618促销活动来得早,从6月初开始,线上线下不少商家各显身手吸引大家消费。各种优惠促销活动“乱花渐欲迷人眼”,甚至有不少商家“浑水摸鱼”。姑苏区消保委根据历年“618”网购热潮后容易出现的投诉情况,发布了七项消费提醒:

  1、量力而行,理性消费,勿过度“囤货”浪费金钱;

  2、熟悉规则,适度采买生活用品;

  3、判断真假,选择正规电商平台;

  4、量入为出,适度消费,谨防不良消费贷款;

  5、仔细了解促销活动规则,避免消费纠纷;

  6、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谨防信息泄露;

  7、留好交易凭证,及时有效维权。

  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100多家电商平台,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共同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姑苏区消保委秘书长王锋介绍:“第一个就是亮执照,经营者要把执照放在电商平台的首页或者主页。第二个就是亮出各种许可证,指的是授权之类的内容。第三个就是要亮交易规则,要给消费者明明白白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个活动要持续半年,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加强检查,希望商家能够配合,姑苏区消保委也将举办一些消费体验、调查之类的活动。”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消费近年来越发普及。据统计,自2013年起,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伴随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特点。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并在今年3月15号起施行。

  姑苏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文萍介绍:“这个司法解释也有一些亮点,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物品,收到快递后的签收行为并不等于对商品质量的认可,商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还要打开后才能看到。所以,签收不能视为商品质量合格,对于这种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实践中,存在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没有卫生资格证,却利用外卖平台的审核漏洞违法经营问题。对于该问题,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网络平台如果没有审查,商家销售食品造成损害的,网络平台要承担连带责任,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

  活动中,还向7家获得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的企业授牌,对9家获得2021年度苏州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示范承诺商家”称号的单位予以表彰。

  最后,全体人员旁听了区法院“古街水巷”巡回庭审理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退款。

责编: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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