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江苏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正式实施,新政优化工商业用户分时时段设置,增设午间谷时段。
夏、冬两季(每年6-8月、12月-次年2月)11:00-13:00(2个小时);春、秋两季(每年3-5月、9-11月)10:00-14:00(4个小时)。
在这段时间用电,企业可享受谷段电价优惠。制造业企业可调整生产班次或设备运行时段,优先在午间谷段用电。商业用户和100千伏安以下工业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分时电价。
新政也扩大了工商业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国网苏州供电公司介绍,新政覆盖范围广泛,除国家特殊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所有工商业用户都将纳入分时电价体系。
而新政最大亮点是引入“市场雷达”机制,以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为计价基础,实时反映市场化价格波动,并创新设置差异化峰谷浮动比例。简单来说,就像电力版的“错峰出行”,鼓励企业在用电低谷时段生产,既省钱又环保。
温馨提醒
此次优化的是工商业用电分时电价结构,从整体上降低了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成本,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充电成本,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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