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苏州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以鸟类为主的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取得了亮眼的成绩单:
一是持续开展“绿色苏州”生态建设。加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苏州市区及下辖县市全部创建成功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是栖息地保护成效显著。加大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湿地保护力度,推进长江沿岸造林、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等生态绿化重点项目,森林资源总量达到191万亩,同比二类调查增长68%;划定省级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10个,位居全省前列;建成自然保护地27个,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4.5%,均位居全省前列,为鸟类的栖息和繁衍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禁食决定全面落实。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管控力度,市人大开展“一决定一法”及省条例执法检查,完成《苏州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条例》第四次修正,营造不猎捕、不流通、不滥食野生动物的良好保护氛围。
(责编:邓本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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