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塔园路和玉山路交叉口西北侧有一个加油站。近日,市民吴先生留意到,这个加油站的入口处竖着块警示牌,上面写明站内停车超过10分钟,会被罚款扣分。吴先生很纳闷,在加油站停车超过10分钟是违法行为吗?这也要被罚款记分?
吴先生所说的是中石化新区电力加油站,这个加油站的入口在塔园路上,警示牌就立在入口左侧的绿化带内。警示牌分上下两部分,白色部分有醒目的禁停标志,并标示了“10分钟区域”字样,黄色部分则写明“站内禁止长时间停车,违者处100元罚款记3分”。
中石化新区电力加油站入口处绿化带内,竖着一块站内长时间停车要被罚款扣分的警示牌。
吴先生认为,高峰时段排队加油并不少见,有的司机还会在加油站上厕所、买东西,或者办理油卡业务,超过十分钟在所难免。“我只知道车停在马路上会被罚款扣分,从没听说在加油站停久了也要被罚。”吴先生说。
这块牌子究竟是谁竖的?又是谁在负责这里的罚款扣分?车停在加油站内,并没有占用公共道路资源,执法依据在哪里?如果警示牌是加油站为了提高站内通行效率私自设立,这样的行为合法合规吗?吴先生心里满是疑惑。
记者搜索百度地图发现,在2017年5月生成的实景图中,中石化新区电力加油站入口还没有这个警示牌。此后的实景采集为2019年4月,警示牌已经出现在画面中。
该加油站的姜站长告诉记者:“我来这里工作大概3年,来的时候就已经有这个牌子了。这肯定不是我们设置的,加油站哪有权力罚款扣分呀,应该是交警部门设置的。”姜站长称,她本人也因为在站内长时间停车,被处罚过不止一次。“我把车开进站里,停在靠近入口右侧,下班的时候发现被贴了罚单。前几天也有员工看见交警对停在加油站入口附近的车辆贴了单。”
中石化滨河加油站入口处同样设置了这样的警示牌。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在中石化滨河加油站和中石化马运路加油站入口处,也都设有与电力加油站一模一样的警示牌,不同的是,这两块警示牌不在道路绿化带里,而是在加油站入口以内位置。这两处加油站的站长均称,警示牌并非站方设立。滨河加油站的冯站长透露,他们时常遇到司机直接将车停在站内,人却不知所终。加油站有其特殊性,车辆长时间停放不仅影响站内正常运营,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据他了解,针对这种情况,公司与交警部门进行了沟通,此后交警部门就在入口处竖起了这样的警示牌。“只在高新区有几个我们公司的加油站设了这个警示牌。”冯站长说。
中石化马运路加油站入口处也设置了这样的警示牌。
那么,交警部门有没有对站内长时间停放车辆进行过处罚?滨河加油站和马运路加油站的站长均表示,如果有车辆“恶意”长时间停放站内,他们会先求助移车热线;车主不愿配合的情况下,才会联系交警部门前来处理。
三个加油站站长均否认警示牌是站方私自设立,那警示牌与交警部门有关吗?记者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电力加油站和滨河加油站周边道路的日常交通管理,由高新区交警大队狮山中队负责。中队的顾警官告诉记者:“这两个加油站入口处的警示牌并非中队设立,应该也不是加油站设的,估计是加油站与上级部门对接后才设立的。”这样的警示,主要针对的并非办理正常业务的车主,而是针对占用加油站场地、长时间停车的行为。不过顾警官表示,中队应当没有对此进行过现场处罚。一般情况下,接到加油站上报的警情,才会前往处理。
此后,记者咨询了高新区交警大队,秩序中心的陈警官说,这警示牌不是交警部门设置的,“应该是加油站设在自己单位内部的”。“我们的执法权限决定了只能在道路上设置此类警示牌,不会在单位内部设立。”陈警官进一步解释道,交警所有执法都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最大特点就是执法对象都是在道路上。“加油站内部的停车秩序,交警无权管理和处罚。”
相关规定明确,交通禁令标志由交警部门设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条例》未对加油站内停车秩序做出相应的规定,加油站内不属城市道路,不在交警部门管辖范围内,交警部门无权在此设置禁令标志。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蒋勇伟律师,他说:“加油站和交警部门均称警示牌非本单位设立,鉴于警示牌竖立的位置在加油站内部,那么加油站负有管理职责。如果确定是冒用交警部门名义私自设立,此举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辖区公安部门有权对此进行查处。”
这几块警示牌,已堂而皇之在加油站入口处立了很长时间,究竟是“私设”还是“公立”?有没有部门负责监管?是否有人因此受罚?又是谁给的处罚权?苏报“96466曝光台”将继续关注。(苏报记者 鲍旺 文/摄)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