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委网信办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网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97号)精神,按照评选条件,经过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和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中共苏州市委网信办为全省网信系统先进集体、刘菊同志为全省网信系统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11月1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委网信办综合协调和行政法规处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512-68610210
苏州市网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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