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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苏州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时间:2023-05-31 08:40:38 来源:引力播客户端

  6月1日起,包括江苏省在内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这意味着试点区域群众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不再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而是就近就便在经常居住地办理。这也是在苏州已实施近2年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婚姻登记工作业务。

  今年“520”这天,来自河南的刘女士和安徽的郭先生,在苏州工业园区婚姻登记处领到了“红本本”。得益于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好政策,这对非苏州户籍的情侣在工作所在地就完成了人生大事的办理。“跨省通办真的很便民,省去了我们舟车劳顿、来回奔波的麻烦,为我们减负。”郭先生说。

  苏州民政系统坚持改革先行,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早在2021年6月1日起,苏州启动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包括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市域通办”。从2022年9月1日起,又启动实行离婚登记“省内通办”业务,试点地区群众节省了经济开支和舟车劳顿的麻烦。据苏州市民政局统计,自从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以来,已办理跨省(跨市)结婚登记21580对。离婚登记“省内通办”试点以来,已办理离婚登记省内通办547对。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授权,此次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的,无须提供居住证,可在本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仍需提供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的居住证。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李忠军表示,苏州对劳动力和人才具有强大吸引力,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市域通办”试点,打破以往户籍区域限制,能更好地服务于在苏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非户籍居民,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践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具体实践。苏州民政部门也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优化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确保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顺利进行,同时强化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建设,加大“婚姻一件事”改革力度。(苏报融媒记者 林琳 文/摄)

责编:鞠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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