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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市中、初级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4-03-21 16:24:00 来源:名城苏州网

  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市中、初级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苏州工业园区工委宣传和统战部(网信办);各有关单位:

  我市2024年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

  外省、市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市进行职称评审的,需向苏州市职称办提交外市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市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如需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苏州市职称办核准同意后进行。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4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符合网络安全工程职称对应的职业资格,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不得多头报送。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填报。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自助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并经各区县网信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与申报评审其它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网上在线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应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县网信办或市委网信办。

  申报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

  2.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见附件3),5份;

  3.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任期内主要完成的发明专利、研究课题、工程技术项目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任期内标志性论文、著作材料;

  8.符合破格申报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3至材料8,请按照《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由前至后编好页码,并将页码填入《目录》页,《目录》作为申报材料的封面一并装订。材料1、2不装订入册,与装订后的材料一并放入材料袋内提供。

  上述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盖章。

  四、材料审核及报送

  (一)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或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核实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见附件3)中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区县网信办或市委网信办。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主管部门审查。各区县网信办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材料报送。各区县范围内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各区县网信办复审后统一报送。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等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复核后统一报送至市委网信办。

  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加盖复核部门公章的《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wxbzhc@suzhou.gov.cn。其中,申报不同层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要分别汇总。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评审费用标准为中级300元/人、初级180元/人,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时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数字人民币渠道转账方式缴纳,转账账号:110202062900058179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户名:苏州市市级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汇款时请备注“申报人员姓名+网安职称评审”。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材料报送地址为: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5号楼12楼1212,联系电话:0512-68610242。申报材料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3.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

  4.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中共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3.docx

责编:严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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