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徐飞云审理了VMI公司发明专利侵权案、万词霸屏案、德禄商标侵权案、法国干邑地理标志案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案件,15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等全国性典型案例,30余起案件入选江苏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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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云,苏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自2012年进入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徐飞云参与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00余件。她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开创江苏省内首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无效审查与侵权诉讼的协同审理新模式。她曾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以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
如我在诉,坚守司法为民“主阵地”
在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办过的案件中,多件入选全国、全省经典案例,其中不少是由徐飞云经办的。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知识产权需要不断创新。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正因接触的多为各行业的前沿领域,徐飞云将审理案件比作“开盲盒”,时常会遇到新的技术、新的问题,同时也会有新的收获。
向“新”工作,徐飞云保持着好奇和好学,把每一次办案当成服务企业、司法为民的机会。
曾有一个知识产权案件,涉及技术、法律和市场等多个维度的问题,千头万绪。“我隐约感觉到这个案件可能会重塑搜索引擎领域的行业规则。”带着这种感觉,徐飞云埋头在办公室内,尽可能详细地搜集资料,认真审阅案件材料,梳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并就涉及的技术问题同技术调查官进行了多次讨论。经过五次庭审,案件事实变得清晰起来,最终“一槌定音”。这起“万词霸屏案”,成为国内首例判决生效的涉及干扰搜索引擎算法业务的不正当竞争案,并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公正审判 平等保护”,一块由德国德禄公司送来的奖牌,是对徐飞云秉承“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由衷认可。正因在涉德国“德禄”商标侵权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权利人5000万元的诉讼请求,坚定了这家外企在华投资的信心,促使其在江苏追加了2亿美元投资。
此外,在VMI公司专利侵权案中,徐飞云在国内首次采用“故障率差值”法精确计算技术贡献率,为解决专利技术贡献率这一各国法院面临的共同难题提供“中国方案”;在NB商标维权案中,她为了证据保全和文书送达三赴福建办案,全额支持原告1000万元的赔偿请求……一个个知识产权案件,一面面锦旗和奖牌,不仅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利,还有效提升了我国司法裁判的国际影响力。
开拓创新,寻求司法解纷“最优解”
向新而行,向新求变,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徐飞云善于创新思路,不断开拓创新,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
在审理某“码垛传送装置”专利案中,她探索开创了江苏省内首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无效审查与侵权诉讼的协同审理新模式。在积极参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中,她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工作,审结全省法院首例知识产权司法确认案件。她还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技术调查官统筹调配工作,实现了长三角地区技术调查官统筹调配机制江苏“第一例”。
她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助力社会治理完善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先后有3件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通过司法建议,她还推动“淘宝”平台加强对3C认证证书的审查,规范40多万商户共2000万件商品的销售,推动健全商标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合力打击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
比学赶超,跑出能力提升“加速度”
从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学无止境。在自身加强学习,全面提升法学理论素养的同时,徐飞云注重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助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有30余篇文章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等国家级平台发表,其中5篇案例获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等奖项,3件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她还参与了对典型案件的整理汇编工作,协助推进技术调查官苏州模式的创新完善,形成专业性著作,并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编写最高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工作手册(2019)》,为全国法院提供参考样板。
近年来,作为骨干,徐飞云还组织团队完成文字材料200多篇、合计上百万字。她和团队成员还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联合多家单位举办“4·26”“苏知最舒心”直播活动,共吸引90多万人次网友观看;联合漫画家创作知识产权系列漫画,举办全国首个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法治漫画展;应邀参加由清华大学主办的清华知识产权司法论坛系列讲座,作主题交流发言,传播江苏法院知产“好声音”;参加省法院“法官大讲堂”,作为第一位主讲人向全省法官做办案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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