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吴中经济开发区墅浦路(苏地2020-WG-41号)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位于吴中经济开发区墅浦路(苏地2020-WG-41号)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SCJX20255411
3、委托方: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5、看样联系人:顾荣(0512-66565529)
6、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线下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服务大厅19、20号国有资产招租业务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意向承租方可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注册账号,进行线上报名。
■咨询电话:0512-69820608,69820610,69820859,69820609
■投诉电话:69820610
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盖章或签字)。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自然人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二、资产基本情况
1、坐落位置:浦路南侧、墅浦塘东侧(苏地2020-WG-41号)
2、资产类型:商业用房
3、所在楼层:1-9层
4、出租面积:约20385㎡
5、出租期:10年
6、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7、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公区精装,无家具
8、配套、环境、交通等:地铁3号线
9、其他披露事项:装修优惠期1年,租赁期前2年每年上半年均摊装修优惠期(装修优惠期按2元单价收取租金),产证正在办理中,实际面积根据产证再调整
三、出租条件
1、租金挂牌底价:人民币6800000元/年
2、租金支付要求:先交后用,半年一付
3、租金调整方式:每3年递增2%
4、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
5、使用用途及要求:酒店、零售餐饮
6、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为租赁期内首年年租金;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实际出租面积待房产证办理好后根据实际面积调整;
(3)所在楼层:1-9楼,其中4-9层须开设酒店,出租面积约20385㎡。其中配建一处计容建筑面积约766.40㎡的肉菜市场、一处面积约634.84㎡的邮政所、一处10KV开闭所、一处面积约51.53㎡的附建式公厕。社区服务面积约1274.46㎡,便民服务面积约35.52㎡。地块内不得设置批发市场、服务型公寓;
(4)约定开业日期:2025年5月1日前开业,且开业时商业开业率不得低于80%;
(5)水、电、燃气费抄表计量,租金不含物业费;
(6)麦当劳合同带租约出租(麦当劳合同条件:①若麦当劳餐厅第一、二年营业额低于500万,则免租金及物业费。②如果商业开业率低于80%,麦当劳可以选择不开业。);
(7)出租方对房屋的维修义务仅包括房屋质量本身导致的主体结构漏水。除此以外,包括但不限于对房屋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的一切维修、维护、消防安全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出租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8)该项目出租需收取拆取保证金壹佰万元整;
(9)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方若为企业,须满足信誉良好,未被纳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保证金事项
1、交纳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2、交纳期限:
(1)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2)报名保证金须从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所登记的本单位或本人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报名时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
3、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六、遴选方案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选择的中介机构组织公开竞争,公开竞争采用综合评定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间联系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67276332,查看评分体系)。在委托方对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市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足额赔偿:(1)意向承租方于挂牌终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完成付款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八、实拍图片
2025年01月10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