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花了2277元的船票乘游轮,结果提前7小时,即下午4点已经开船,旅客未能搭船。诡异的是,就在乘船当天,旅客购票的携程旅行APP平台显示仍旧是23点发船。最近,游客李小姐(化名)遭遇“游轮提前7小时开船而平台未提前通知”的囧事,她向携程客服反映要求全额退票,对方坚称平台没有问题,愿意补偿20元代金券。
23点的游轮提前7小时发船,旅客称平台未提醒未能搭船
李小姐于3月19日在携程APP上购买了4张5月3日旅顺新港到天津港的游轮票,票价2277元。
对五一假期,全家人充满了期待,也憧憬着夜游渤海湾的美景。5月3日当天晚上,李小姐一家四口兴冲冲地赶到旅顺新港码头,却被告知她购买的游轮已经在下午4点发船。
“从购买船票到开船日,携程平台订单显示的发船时间都是当日23点,平台没有电话通知我时间更改,我也没有收到短信通知。”李小姐回忆,当时她带着60岁的老人和6岁的儿童,大半夜被迫“逃离”了客运站。
李小姐说,除了他们一家四口,还有同样情况的其他乘客滞留。而据客运站工作人员介绍,几天前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但平台并没有加以重视。
携程称已发过短信通知,愿赔20元代金券
高兴而来,败兴而归。这样的窘境让李小姐一家没了出游的兴致,她在携程APP联系到了在线客服工作人员。
针对“23点的游船为何下午4点提前开船”的疑问,客服解释“因为船次调整时间”。
李小姐称“APP系统没有提示”,客服回应“帮您去核实处理”“帮您反馈售后处理”。
李小姐问“可以退票吗”,对方回应“当前订单已过在线最晚退票时间,无法协助在线退票。具体退票规则如下:2025-05-03 11:00:00前,手续费率20%。2025-05-03 11:00:00后,不允许退票”。
后来,李小姐多次与客服沟通,被告知携程方面已经于4月13日发过短信通知。李小姐翻看短信才发现当时根本就没注意到这条消息。
“发船时间更改,为何不在我购票的携程APP页面进行提醒?为什么没有电话通知到本人?”李小姐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携程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平台未按约定提供准确的发船时间信息,构成违约,她要求全额退款。
李小姐介绍,经多次交涉,携程愿补偿她20元代金券,而且坚称平台没有问题。后来李小姐一一列举证据,携程松口承认是平台问题。她打了10个电话,对方一点点增加退款金额,但还是不予全额退款。“他们用拖延折磨消费者的方式,作为售后处理问题的机制,令人非常不满。”
律师:平台方存在过错,应当进行退款
针对李小姐的遭遇,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苏瑞怡认为,首先要看平台显示的信息中是否提示过“实际发船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如果没有类似提示,平台订单信息显示了错误的发船时间,导致消费者无法登船,平台方存在过错,应当进行退款。
至于平台方坚持的“4月13日发过短信通知”,已尽到通知义务并不存在过错的说法,苏瑞怡认为,短信没有办法确保消费者对时间变更已经知情,平台至少应该在系统订单页面提示时间会发生变化。
除了要求退款,李小姐还有哪些权利主张?苏瑞怡说,如果消费者可以证明由此产生了其他的损失,比如往返现场的交通费等,可以一起主张要求携程进行赔付。
截至记者发稿前,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携程方面赔付李小姐19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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