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逐渐普及,让市民享受便捷的充电服务,充电行为也更加规范。但在使用过程中,不少消费者却吐槽称,充电收费标准“有点儿乱”,车还是原来的车,充电设备收费系统换了个商家,充电费直接翻倍。针对市民反映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种种问题,近日,记者探访市区多个小区发现,不同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不一,有的按充电时长收费,有的按功率收费,有的按套餐收费。
充电时长相似,价格却大不同
近日,家住姑苏区乐怡苑小区的顾先生向记者反映称,自己在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时发现,每次充电时长基本相同,花的充电费却不一样。“我觉得小区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可能有问题!”
顾先生说,自己的车是最常见的48伏电动自行车,以前小区安装的是深圳一家公司运营的充电桩平台,基本上充满一次只要1元出头,可自从上个月小区换成一家名为“杭州超翔科技有限公司”的运营商后,充电费直接翻倍,最多一次,竟然收了3元的充电费。顾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上周在小程序上提交了一张收费截图,要求运营方提供充电具体收费明细,“结果对方一句解释都没有,直接甩给我1元退款。我搜了一下他们的小程序,右上角还有‘评价不佳’的灰色提示。”顾先生表示,48伏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5小时收2元多甚至更多,到底按照什么标准收费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顾先生所在小区安装的充电设备为杭州超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运营,记者按照张贴在车棚里的指示说明,扫码进入充电缴费页面。页面显示,该充电桩名为“点点畅行”,用户可以选择1-5元等固定充电套餐。记者根据充电桩上的联系方式拨打了这家智能充电桩的客服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此外记者根据小程序上的提示发现,对于此款智能充电桩,有多个区域的客户都在投诉。除了费用过高,充电桩客服处理不及时,申请退款多日无回应等问题,也是用户反映的热点。
计费模式、时长、退费各不同
随后,记者探访市区多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发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计费模式有多种。比如,有的以充电时长收费分1到6小时,有的以金额付费分1元到6元,有的以套餐收费,分1元/6小时、2元/10小时、3元/15小时等多个档段;还有充电桩除了电费外,还要另外收取服务费。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时间套餐收费的价格,不同品牌的充电设备也不尽相同。例如,“多利源”1元钱可充电6小时,“三路”1元可充7小时。有的充电设备还有“充满自停”方式,充多少电付多少钱。
记者随后在越湖名邸、招商小石城、新城金郡、越湖家天下4个小区随机采访了10余位居民,发现大家普遍使用扫码1元,充电基本在6小时左右的模式充电。超时自动断电,且大多按时间收费的套餐,即使充电提前完成,多购买的充电时长费用也会原路退还。
越湖名邸居民黄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天上下班来回8公里,1元6小时刚好把电池补满,1个月也就20多元。”“我住新城金郡,车子刚充满电,1块钱能跑6个小时,够我来回两趟。”另外,招商小石城和越湖家天下的住户也证实,普通电动自行车“1元6小时”足够日常通勤,“价格公开,手机上能看到充电倒计时,没见过过度收费。”
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收费问题,记者以业主身份咨询了几家充电设备安装方及小区物业。关于定价问题,大部分小区安装方表示定价均是明码标价在小程序或者App上。此外也有安装方表示,经过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定价。据业内人士介绍,即使是相同的充电时间,电动自行车的功率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充电功率越大,单位时间内收取的费用越高。目前常见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功率大概在200瓦左右,而充电功率可能因为剩余电量、环境温度等原因略有变化。
以某品牌的充电桩为例,页面显示0-200W充电功率,1元可充电240分钟(4小时),200-260W充电功率,1元可充电180分钟(3小时),260W以上充电功率,1元可充电120分钟(2小时)。该业内人士表示,充电器的功率是变化的,在充电时,适中电量时功率很大,而快充满时功率又会变小。此外充电之前,车自身所剩电量也会影响充电器的输出功率,进而使具体的充电时长产生细微的差别。充电设备会根据不同的输出功率去识别判定充电时长。
律师建议打破运营商“单点垄断”
记者搜索网络发现,有关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的争论在社交平台还不少。据了解,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国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实行“价费分离”政策:充电费用需将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4年12月,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函》,其中对相关的收费事项做了解释,特别提到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并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用户公示充电电价、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采访中,有市民认为,相较于家庭用电,充电桩的费用偏高;也有市民表示理解,认为运营和维护需要成本,但希望费用能更加透明、定价机制更清晰。但是记者在走访的几个小区里,并未看到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在车棚或者周围张贴有具体的收费公示。
对此,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勇伟律师认为,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公示收费标准,运营企业的利润空间也应向小区业主明示,让电动自行车充电做到明明白白消费。电动自行车充电涉及民生,而且由于小区内的运营商通常具有垄断地位,广大业主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限制,因此,应该发挥多个主体的协同治理作用,提升定价透明度和价格的合理竞争机制。“充电费用收取的市场标准是不统一的,电费和引进小区的充电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物业公司对于引进充电设施的收费也要履行相应监督义务。如果不符合收取标准的,应予以监管和纠正。”
蒋勇伟建议可以以街道为单位,在相关管理部门的参与、监督下,引导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等居民业主自治力量,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和充电桩运营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使得电动自行车收费价格更加趋于合理,让业主用得更放心。(记者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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