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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公布 每年4月第四周定为全民阅读活动周
时间:2025-12-18 09:31:28 来源:新华社、苏州发布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12月16日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45条,分为总则、全民阅读推广、全民阅读服务、全民阅读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规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

  要点如下: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

  国家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倡导将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与各地区各行业特色相结合。

  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

  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阅览室、自习室,配备书桌、座椅,提供相关阅读服务。

  符合条件的全民阅读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公众开放,公示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全民阅读设施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

  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适宜的读物,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条件,培养幼儿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加大阅读在教学计划中的分量,开设阅读课程,开展阅读辅导,组织校园阅读活动,帮助学生养成阅读习惯,并加强对教师的阅读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阅读指导能力。

  高等学校应当将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方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鼓励学生拓展阅读内容,丰富学生精神世界,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考虑老年人阅读需求和特点,提供适老阅读内容,优化适老服务标准。有条件的老年大学(学校)、为老服务机构等应当开展老年人阅读活动。

  苏州,书香之城

  苏州是一座以阅读持续赋能的活力之城。今年以来,苏州市全链条全方位推动书香城市建设,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的决定》已于4月23日起施行,全市公共阅读服务持续升级。800多个公共图书馆和公共阅读设施星罗棋布,5300万人次线上线下阅读服务普惠便捷,2230万册图书销售需求高涨,市民借阅、购书、阅读、听书更加便捷。截至2025年6月底,苏州共有民营实体书店986家,新华书店网点156个。“百步芳草 四季书香”“2025苏州文学周”等品牌阅读活动深入人心。全民阅读已经步入了系统化、法治化推进的新阶段,为城市文化生活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责编:鞠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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