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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资格一年一认证 每12个月内须完成一次
时间:2026-01-16 10:15:58 来源:姑苏晚报

  社保待遇发放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苏州人社部门近日提醒,每12个月内须完成一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如今年1月完成认证,明年1月前须再次认证,逾期未认证,次月待遇将暂停发放。

  按规定,参与认证的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企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及抚恤金的人员;领取工伤伤残津贴、护理费的人员;领取三线人员生活困难补贴、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的人员。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可通过无感认证、线上自助认证、线下协助认证方式办理。所谓无感认证,是指社保部门会通过数据比对自动完成认证,全程无须个人操作。但因数据条件有限,并非所有人员均能通过无感认证比对成功,社保部门建议参与认证的人员每年通过线上自助认证或线下协助认证方式,主动完成一次认证。

  据了解,社保待遇资格线上自助认证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办理。境外人员可使用“中国领事”App办理。也可携带身份证至就近社保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通过线下协助认证方式办理。行动不便、重病卧床等有困难的人员,可联系所在社区(村)预约上门认证服务。(记者 邵群)

责编: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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