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市税务局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连发多项公告,多项优惠及管理举措陆续实施,进一步规范涉税流程、释放政策红利。
针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自7月1日起,自然人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年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以内部分,经营所得个税预缴率降至0.25%,超出60万元部分仍按0.5%预缴;通过其他反向开票方式销售的,统一维持0.5%预缴标准。
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延续,优惠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房,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卖房环节已缴个人所得税。
成品油零售领域将全面推行交易即开票。公告之日起至11月1日为政策过渡期,全国各类成品油加油站、水上加油趸船等经营主体,需在此期间完成系统改造,依托税务乐企平台实现交易完成后即时开具数电发票。
(记者 陆晓华 通讯员 浦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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