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又有一批新规开始施行,涉及网络直播管理、交通出行、公积金、网络监管等多个领域,一起来看看吧。
苏 州
九条激励政策支持入境游
《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9月10日起施行,从引客入苏、拓展渠道、优化服务三方面,推出九条激励政策和措施。在引客入苏留苏方面,设置自主外联来苏奖励、地接来苏奖励、组织来苏一日游奖励。其中明确,对旅行社和在线旅游平台自主外联境外游客和在华外国人来苏总过夜人天数达到10000人天的,按照每天不超过25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旅行社和在线旅游平台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每年认定一次“苏州名品”
《“苏州名品”管理办法》9月10日起施行。“苏州名品”每年认定一次,认定有效期为五年。认定范围包括产品和服务,产品包括农业产品和工业产品,服务包括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办法明确,提交虚假材料、产品质量监督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等情形,将被取消“苏州名品”认定资格。
(注:本办法所称“苏州名品”,是指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市场主体生产、提供的,质量稳定可靠、行业引领示范性强、社会信誉良好,并按本办法认定的产品、服务。)
昆山出新政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
昆山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数据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9月1日起施行,包括算力支撑、数据要素、模型算法、应用场景四方面。其中,鼓励企业在“人工智能+”发展中使用算力,提供普惠的算力支撑,给予算力使用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算力支持。推动模型算法研发培育,对自研垂类模型按创新程度等条件分档给予支持等。
江 苏
电动自行车省内迁移更方便
新修订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只有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方可登记,公安交管部门将核发全省统一号牌。在省内跨市迁移上,此前,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须在原籍地注销后,再前往迁入地重新注册。新规实施后,省内跨市迁移只需在迁入地一次性提交申请,车辆信息自动流转。如需同时变更车辆所有人,也可合并办理跨市迁移和车辆转移登记。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新规
《江苏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得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健全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牵头部门负责畅通本地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
江苏细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江苏省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细则》9月10日起施行。细则将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对象由企业扩展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三种经营主体,并明确企业包含的主体类型。同时,调整列入情形,新增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形。
全 国
未满16周岁不能进行直播发布
《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禁止实施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等行为;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管理,建立规范的直播商品选品机制、纠错机制等。
(注: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是指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信息内容生产发布活动提供的策划、制作、分发、营销、推广、经纪等服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拓宽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9月20日起施行。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版)》9月1日起施行,收录药品总数由685种增至794种。其中,新增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68种,聚焦发病率较高的慢性病和常见病,如糖尿病、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关注儿童用药,新增的药品中儿童适宜品种31种,包括儿童专用药品5种。
进一步规范出境入境管理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9月15日起施行。针对境外电诈、非法务工等圈套,《规定》要求出境人员申请出境的事由应当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核实身份、申请事由,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移民管理机构有权决定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其出境。同时,规范出境入境中介服务,规定对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备案管理等。
事关著作权,司法解释上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9月1日起施行。其中进一步明确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适用范围,明确报纸、期刊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相互转载,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相互转载已发表的作品,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微短剧、二类微短剧和三类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办法要求微短剧不得载有危害国家安全、歪曲民族历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11项内容。同时,规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金融产品禁用“低门槛”“秒到账”等术语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不得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营销金融产品的,应当在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或金融机构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法开设的账号进行,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并获得金融机构授权同意。
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6〕第19号)》9月1日起施行。公告重申并强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公告同时明确,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可以买卖。买卖纪念币、停止流通的人民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夸大收益,不得从事洗钱、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或为其提供便利。
AI客服新国标实施
我国首个聚焦人工客服与智能客服协同机制的国家标准《顾客联络服务 人工与智能客户服务协同要求》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规定,平台必须设置清晰醒目的转人工菜单入口,不得层层隐藏,同时倡导面向老年人等群体,给予人工服务优先保障。当用户明确要求人工服务、智能多次应答无效,或是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系统应当自动流转人工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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