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近日,苏州首张“扬尘罚单”在昆山开出。

当天,执法人员在昆山张浦一码头巡查时,发现该码头企业在装卸作业区域存在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

昆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吴淞江中队中队长费融介绍,发现该码头企业易扬尘物料露天堆放,没有采取有效遮盖措施,且雾炮机等抑扬尘设施均损坏失效,造成现场扬尘污染。

经查,该企业的行为违反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执法人员依法开出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苏州首张“扬尘罚单”。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一万元行政处罚的同时,还为企业解读扬尘管控标准等内容,协助企业完成整改。

码头现场工作人员吉玉才说:“经过整改,雾炮机购置了新的,场地重新经过了清扫,货物重新用防尘网全面覆盖了,执法人员经过跟我们沟通交流,帮助我们想更好的解决方案。经过这次整改,整个码头比以前要清爽很多,环境整治很好。”
据了解,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来,苏州交通运输执法系统聚焦扬尘、污水、岸电、固废等环节,实施全链条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展开业务培训。
费融表示,邀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详细解读,梳理法典中与交通运输领域密切相关的条款,针对性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快速掌握并运用新规,加强对源头企业的宣贯,督促相关企业强化守法意识,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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