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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居民医保申报开始 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11月至12月
时间:2026-11-04 08:45:37 来源:姑苏晚报

  据苏州市医保局消息,2027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11月至12月,参保人员应当在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费。苏州市医保局同时提醒,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务必等待学校通知后再进行缴费。

  参保对象包括:在苏州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在苏州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苏州市户籍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苏州市户籍成年居民;具有苏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或父母为苏州市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以及在外地大学就读的苏州市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在苏州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未入学入托的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0—7周岁学龄前儿童;在苏州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2027年度苏州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11月至12月。城乡居民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个人全年缴费部分。

  根据文件规定,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202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费24元,其中学生儿童长护险个人不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老年居民604元/年,其他居民644元/年,大学生280元/年,学生儿童390元/年。

  按照规定,以下救助对象参保时个人免缴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精减退职职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临救大病人员;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本市特困职工;具有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

  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可关注“苏州医保”微信服务号、“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咨询医保热线12393、便民服务热线12345。如有税务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热线12366。如有社会保障卡相关问题,请咨询热线12333。

  (记者 陆珏)

责编:鞠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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